删除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依据是什么?
- 法院公布的删除老赖名单能清除吗?
- 法院执行局终止本次执行的被执行人会移出失信人名单吗?
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能清除吗?
这应该说法律还有陋洞,时代在变化新的被执问题也在更新,就会造成这种现象,行人文章所说的名单现象,不能排除夫妻俩是什据否是共同参与隐蔽财产,来蔽开债务的呢法行为,所以法律也就只能认定在夫妻没离婚前的律依财产和债务是由夫妻共同分享和承担,所以法院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删除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肯定要把你列为老赖名单里,被执不会清除。行人要从老赖名单上清除除非法律有新的名单发规出台(如借债时必须要有夫妻共同签字认可,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差不多,什据所以还是呢法把债务还了才是正事。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律依行为:
(一)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删除列车软卧;
(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一旦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你的行为就会受到各种限制。不过也不用过于担心,还有补救的方法,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所以想要从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中删除,必须满足上述的其中一点。
谢邀,只要女方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这笔贷款:从贷到使用,完全和你无关,也没有变相使用在你的身上,那么女方有权力向法院申请清除自己失信人名单。而老赖或失信人一旦履行了生效法律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会立即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里予以删除。
能不能清除黑名单,那我们就要看看黑名单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规定的。
黑名单是最高人民法院执行部门设置的。今年1月份 ,最高法为了严厉打击老赖行为,又专门重新修订了这个文件,文件全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就是这个:
所以,所谓的老赖,科学的叫法是“失信被执行人”。
来看看,什么人会被列进黑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那么,进了黑名单,有什么后果呢,
简言之,进了黑名单不但会被当地的法院和媒体曝光,还对个人的征信、消费、经营等一系列经济行为产生严重影响。毕竟类似于下图的曝光在小城市还是有点没面子的。
最后,黑名单该如何消除呢?
一般而言做到以下情况的,法院会很快删除黑名单:
1、履行完债务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完毕;
2、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
3、法院审核认为可以/需要删除的。
所以,现实中,一般是上了黑名单的,主动履行完毕才是尽快下黑名单的捷径。
关注头条号,接受法律咨询。
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由于国家诚信体系不够全面,现已成为普遍现象。如想在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上清除,首先要偿还到期债务,俗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虽然你老公欠下的债务你不知情,但那也是你俩的共同债务。如你现在已离婚可找律师去咨询一下,看能否把主要债务人定为老公一人,如行的话写份情况说明到法院清除老赖名单…………
法院执行局终止本次执行的被执行人会移出失信人名单吗?
申请人可以要求法院给失信被执行人解除失信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故,按您题干所述:仅仅是法院执行局终止本次执行的话,没有出具裁定,也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话,是不会解除失信人名单的。另在司法实践中本律师本人参与过的案件都还出现过,已经支付完毕款项,都没有立即移出黑名单的,因为各法院数据系统与黑名单征信系统有一定的时间差。
要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般不会移除被执行人的黑名单。
第一,终结本次执行仅是法院暂时结案处理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法院对于已经采取财产调查措施及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后,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对该案件暂时结案处理,仅是暂时的程序终结并非实体终结,申请执行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即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第二,终结本次执行不影响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在案件已经终本后,被执行人依然可以向法院及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则被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移除黑名单。
第三,被执行人移除黑名单途径
符合以下情形,执行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
2、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法院删除失信信息且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3、终本后,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
4、通过再审或者破产程序,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删除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删除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依据是什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责任编辑:天眼查)